答:原定额适用范围是: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及厂区范围外距离在10公里以内的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新定额的适用范围是: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灌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
答:原定额规定:锅炉房、水泵房管道安装以墙外1.5米为界;新定额规定:锅炉房、水泵房管道安装以墙皮为界。
答:
项目 |
新定额 |
原定额 |
低压 |
0<P≤1.6Mpa |
|
中压 |
1.6<P≤10Mpa |
|
高压 |
10<P≤42Mpa |
10<P≤32Mpa |
蒸汽管道P≥9Mpa工作温度≥500℃ |
||
超高压 |
P>42Mpa |
P>32Mpa |
答:管道表面磁力探伤、管口焊缝无损探伤项目,原定额规定执行第十一分册《工艺金属结构工程》相关项目;新定额将其列入第七章《无损探伤与焊口热处理》第一节《管材表面无损探伤》第1款“磁粉探伤”、第2款“超声波探伤”、第二节《焊缝无损探伤》第1款“X光射线探伤”、第2款“X光射线探伤(外透法)”、第3款“超声波探伤”、第4款“磁粉探伤”和第5款“渗透探伤”等项目内。
答:原定额规定: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单件重量101~500千克执行原定额第六分册相应定额项目;单件重量500千克以上执行原定额第十一分册《工艺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新定额规定: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单件重量100千克以上执行第五分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可套用5-2112~5-2118“设备支架制作”,每组重量(吨以内)0.2吨以内~10吨以上7个子目;5-2119~5-2125“设备支架安装”,每组重量(吨以内)0.2吨以内~10吨以上7个子目。
答:原定额执行《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3)。新定额规定:挖土深度在1.5米以内,执行新定额第八分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一章《室外管道》第14款“管道人工挖土”项目;挖土深度在1.5米以上的土方工程、石方工程以及砌筑工程执行《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
答:通风空调工程中系统调试费按人工费的13%计算,人工费中不包括空调供回水管及非第九分册子目的内容。其中人工费占25%,机械费占75%。漏光测试费用已包含在定额子目内,如仅做漏光测试试验,不得计算此项费用。通风空调工程中系统调试费的计取应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单位的调试报告为依据。系统调试费包括的内容是:风速、风量、温度、湿度、噪声、压力、风量平衡等的调试。
答:风管长度一般以施工图所示中心线长度(主管与支管以其中心线交点划分),包括弯头、交叉三通、四通和分隔三通或分隔四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所占的长度,除此以外的三通、四通只能计算其突出支风管的净长度,不能以中心线长度计算。风管长度计算也不包括部件所占的长度。
答:静压箱的制作安装应区分净化系统还是通风空调系统,分别套用定额。静压箱的安装都套用静压箱安装定额,套用方法如下表:
|
净化通风空调系统 |
一般通风空调系统静 |
压箱制作 |
静压箱9-293 |
静压箱制作9-200~202 |
静压箱安装 |
9-225~228 |
答:空调部件安装如金属空调器壳体、挡水板、滤水器、电加热器外壳等,套用分段组装式空调器安装(100千克)9—258子目。
答:住宅空调凝结水管安装原“93”定额因无此项目,故暂套用第八分册中的塑料排水管安装DN50项目,新定额在本分册第一章第十五节中已编制补充了“住宅空调凝结水管”定额子目,该项目以管公称直径为DN32、40、50三个子目。
答:空调设备安装中有空调器和空调机之分,定额套用时按下表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空调器 |
变风量空调箱 BF系列风机箱 多联式分体空调系统内机 |
空调机(内有压缩机) |
空调机(内衣压缩机) 多联式分体空调系统外机 |
注:多联式分体空调系统外机重量在2吨以上的套用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中的“热泵机组”相应定额项目。
答:园球罩、半园球罩灯具安装定额中的灯罩直径系指罩口直径,即灯罩与吸顶轧头连接口的直径。(此解答也适用于“93”定额)
答:电缆直埋工程施工时,按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应在电缆敷设的上、下铺垫各100毫米黄砂,定额是根据上述要求编制的。实际施工中未铺砂,而利用沟边软土铺垫,则在工程结算时应减去材料中的黄砂耗量,且人工乘0.5系数。(此解答也适用于“93”定额)
答:防雷接地引下线采用利用主钢筋焊接时,应根据实际焊接主钢筋的引下线延长米计算。(此解答也适用于“93”定额)
答:按连接方式(法兰、螺纹)套用第八分册第二章“阀门安装”相应项目。(此解答也适用于“93”定额)
答:该安全阀安装可套用第六分册《工业管道工程》第三章“阀门安装”中相应项目。(此解答也适用于“93”定额)
答:第六分册《工业管道工程》中,如设计对垫片有特殊要求,可作调整,系主要考虑对生产工艺的特殊要求而定;第八分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中,定额对垫片使用要求已作综合取定,不得调整。(此解答也适用于“93”定额)
答:凡由施工单位供应的材料一律不可套用“除锈”定额项目;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可按第十一分册第一章说明第四条规定的区分标准执行相关定额。(此解答也适用于“93”定额)
答:因等电位接线箱的尺寸大小相差悬殊,统一套用不尽合理,经测算现定为:半周长≤300毫米的套用“开关盒安装”定额子目;半周长>300毫米的按明、暗装方式和半周长套用“接线箱安装”相应定额子目。
答:利用主钢筋作防雷引下线,因土建对主钢筋接头方法较多,故套用定额时,可按以下二种情况处理:
(1)土建对垂直主钢筋接头方法中,其中三种方法是不进行焊接的,它们是:
①铁丝扎接;
②套筒冷压接头;
③锥螺纹接头;
因此安装专业必须在钢筋接头处施焊,可套用“利用柱内主钢筋引下线”定额子目,按安装专业焊接钢筋接头的钢筋延长米计算。(93定额套用2-1246定额子目)。
(2)土建对垂直主钢筋接头方法中,另二种方法是进行焊接的,它们是:
①电焊接头;
②电渣压力焊。
因此如土建采用这二种方法安装专业不需再在钢筋接头处施焊,故不需计算工程量及套用定额子目。(此解答也适用于“93”定额)
答:套用“利用金属结构引下”定额子目,主材中要加镀锌扁钢主材及其损耗。(此解答也适用于“93”定额)
答:钢管(沟槽式连接)安装,直管之间虽采用沟槽式连接,但不能同时套用“管件连接”的定额项目,直管敷设套用6―407~6―420项目,连接时涉及到连接材料卡箍,可作材料按实计算。(此解答也适用于“93”定额)
答:民用建筑给水工程中,镀锌钢管内涂塑管道安装,可执行第八分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一章〈管道安装〉中的镀锌钢管(螺纹连接)8-134~8-144子目,其中定额内的接头零件,应按该分册附录,第256页(六)“室内镀锌钢管接头零件表”中的用量,通过加权平均计算出该项目镀锌钢管内涂塑接头零件的单价计入定额,其余不变。(此解答也适用于“93”定额)
答:在过墙、过楼板、穿屋面部位敷设套管一般不需焊接止水圈,如果设计确实要求敷设带有止水圈的套管,止水圈的制作可套用“一般管架制作”8-352子目(不包括套管重量),计量单位为“吨”,套管安装仍套用8-338~8-347子目。混凝土水箱进出水管及地下室墙板进出水管的套管未按刚、柔性套管标准要求制作,仅焊接止水圈的,不能套用“刚、柔性套管制作安装”相应定额子目,应按以上方法处理。(此解答也适用于“93”定额)
答:据反映当前有一些司法审计项目中,牵涉到拆除工程的较多,这些工程在拆除前未订立合同,拆除时又疏于管理,最后很难确定费用,现经测算可作如下办法处理:民用建筑中的拆除项目不论是破坏性、保护性拆除,均按该相应项目安装的工日数的10%计算。可列入直接费内计取相应费用。拆除工程一般不发生材料和机械台班,如发生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按实另计。(此解答也适用于“93”定额)
答:此短钢筋的焊接已综合在定额的工作内容中,不可再另外套用“接地跨接线安装”定额。
答:利用桩基及底板钢筋作引下线,应按需焊接的钢筋引下线延长米套用2-963定额子目。定额中已综合了底板钢筋与桩基连接的焊接用短钢筋的工作内容,不可再另外套用“接地跨接线安装”定额。
答:管口焊接充氩保护定额适用于除钛管(氩弧焊)项目外,其他采用(氩弧焊、氩电联焊)的相应项目。
答:可依照塑复铝给水管(卡套式连接)8-224~8-227子目或塑复铜给水管(卡套式连接)8-248~8-251子目进行换算,采用的主材与接头零件的消耗量不变。
答:感应式冲水器现已广泛应用于宾馆、饭店、医院等高档卫生器具的配套项目中,应按明装或暗装两种不同的安装形式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答:根据第十一分册第九章<绝热工程>章说明第十三条中规定:绝热保温材料不需粘结者,执行相应定额项目时,需减去其中的粘接材料,人工乘以系数0.5。